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6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清理工作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对照表和有关说明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518035
传真:88101041
电子邮箱:fzwyh@szrd.gov.cn
附件:1.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师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2.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对照表.docx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5月16日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8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