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4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避免法规条款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产生冲突,保障我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市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议案》。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废止《条例》的议案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4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
传真:88128743
电子邮箱:cjhzgw@szr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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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
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
附件 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议案的说明.docx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10月14日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8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