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9
为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制度内容,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关于废止《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的议案。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拟废止法规的议案说明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办公室
传真:881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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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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