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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八号)

发布时间: 2006-11-29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八号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3月22日通过,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9月26日修正,现予公布。

2006年10月16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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