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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发展史——第一百九十三期

发布时间: 2021-12-10

  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

  ①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调查、检查,在视察中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②可以提出约见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代表在工作、生活中听到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就这一问题提出约见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请予解答。

  ③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案件。

  ④评议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

  ⑤依法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⑥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有权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⑦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听取选举单位和选民的意见。

  ⑧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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