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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发展史——第一百六十一期

发布时间: 2021-10-27

  什么是选民证?

  选民证是指经由选举机构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发给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具有管理国家行为能力公民的盖有选举工作机构印章的证明书。选民证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的凭证,须写明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等项内容。在选举日,选民凭证进入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领取选票。选民证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民族自治地方的选民证还须加盖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的公章。选民证可以委托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或者选民小组分别发放,亦可召开群众大会发放,通过庄严的选民证发放形式,激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感。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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