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制度发展史——第九十期
发布时间: 2021-07-17
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地方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组织部门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切实严肃换届纪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领导和监督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规矩意识,面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