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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发展史——第六十一期

发布时间: 2021-06-14

  补选

  指在选举产生的人员因死亡、被罢免、辞职等原因出缺而进行的补充选举。

  选举在换届时没有选够的应选名额,不属于补选,属于另行选举。补选可以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选举。补选的程序和方式可以适当简化,以提高工作效率。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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