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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发展史——第四十一期

发布时间: 2021-05-24

  持证视察

  代表法规定,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代表持证视察应当注意:随身携带代表证,以证明身份;就地就近,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结合工作,在自己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范围内进行视察。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当了解和掌握代表代表持证视察的情况。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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