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园山到北京:14条建言13条获采纳,这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火了
发布时间: 2026-09-07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就《游艇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订工作,专门致电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起草组负责人两次来电致谢,反馈该联系点提交的14条修改意见中13条被采纳,未采纳的1条已依规解释。据悉,园山街道此次建议数量与采纳率在全国参与单位中名列前茅,相关意见将对规范游艇产业管理、促进海洋旅游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近年来,园山街道人大工委坚持主动作为,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要求,创新“园山参与立法经验”,构建“1+3+N”工作网络,建立185人立法信息员队伍,完善收集上报、反馈激励等制度,在立法联系点建设和立法参与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6年9月1日,共收集334部法律法规草案2993条修改意见,采纳130条,其中全国人大15条、省部级36条、市级79条;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8条,采纳4条。立法修改意见提出数量、采纳数量和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获评市基层立法联系示范点,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工作经验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省、市人大肯定,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央媒报道。“园山参与立法经验”入选全省“百千万工程”深圳优秀案例。
近期,园山联系点在多部法规意见征集中持续发力:在日前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草案)》立法修改意见征集过程中,园山基层立法联系点3条意见被采纳。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草案)》提出的3条意见被采纳。针对《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出的2条意见被采纳。另外,在前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改意见征集中被采纳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修订中被采纳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订中被采纳1条,《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编》修订中被采纳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修订中被采纳1条。《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中被采纳3条,《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修订中被采纳2条,《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修订中被采纳2条等等。
园山基层立法联系的主要做法如下:
抓实“三个强化”,高质量提出立法建议。一是强化前端介入,摒弃“被动等待”思维,在法规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初期即主动对接、全程跟进,抢占建言先机,如对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禁毒条例等均在起草初稿阶段即提出意见。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统筹律师、法官、行业代表、政府职能部门骨干及群众代表,组建专业化立法信息员队伍,破解基层建言专业性不足的难题。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借助网络平台和AI工具优化意见征集、梳理、报送流程,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如街道工会刘振环依托信息化手段,累计提交立法建议近800条,采纳近20条。
聚焦“三个结合”,彰显立法为民质效。一是结合产业发展建言,紧扣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对经济工作的要求,立足省“1310”战略、市“20+8”产业布局等形势提出建议。二是结合基层治理建言,针对出租屋管理、治安管理等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规,及时反映一线声音。三是结合民生保障建言,围绕养老、生态等民生热点,注重听取新就业群体和弱势群体诉求,确保立法建议接地气、有温度。
严把“三个精准”,提高立法建言质量。一是审查语言表达和逻辑关系是否准确,确保文字表述无歧义、无错误。二是核验基层职能划分是否准确,对照权责清单判断执法权和社区管理权限有无越权。三是把关法律关系和用语是否准确,核查是否与上位法矛盾、与其他法律冲突,以及在实践中是否有遗漏,确保每条建议经得起推敲。
来源:南方+客户端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8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