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26-06-10
为做好红树林湿地保护立法初审有关工作,2026年6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专家作交流发言。
蒋宇扬对政府部门前期准备工作表示肯定。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的重要指示,把安全和防灾减灾放在首位,体现人民至上理念。二要明确立法原则。坚持“安全-生态-发展”优先顺序,明确红树林规模与生态功能,聚焦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三要突出为民造福。发挥国际红树林中心平台作用,统筹自然保护、产业和商业等区域定位,树立标杆标准,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与亲海空间,实现保护与发展相融共进。四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吸收代表和专家意见,按立法程序做好审议和意见征询,细化实施方案,做好法规衔接,确保法规“既好看又好用”。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8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