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共治茅洲河:一条跨界河流的“协同立法”实验

发布时间: 2026-02-10

  法治星河,照亮城市前行之路;履职印记,刻写人民民主初心。

  2025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强化监督推动,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把群众关心关切作为履职重点,用心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丰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圳实践。

  南方日报、南方+推出《深圳人大2025年度履职印记》系列报道,循着深圳市人大2025年的履职脉络,解读立法破障、监督促实、代表汇智的制度创新与工作实效,全景式展现其为深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所贡献的法治力量与人大担当。敬请垂注!

  

  2026年元旦零时,当新年的钟声敲响,流经深圳与东莞的茅洲河在粼粼波光中迎来历史性一刻——《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与《东莞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同步施行。

  从此,无论执法船航行在深圳段还是东莞段,所依据的都是一套完全相同的法规与标准。这条曾因行政区划而“两岸不同法”的界河,首次在制度层面实现了无缝衔接。这是广东省首部在省级人大精准指导下出台的跨界流域协同法规,开启了从“一河之治”迈向跨区域“制度之治”的关键一步。

  这不仅是深莞两地首次协同立法的实践,更是一次为破解跨界治理难题、探索都市圈内涵式发展而精心设计的“法治实验”。

  从“分段治理”到“一体共治”

  茅洲河的命运,与珠三角激荡的城市化进程紧密相连。

  作为深圳与东莞的“母亲河”与界河,它见证了经济与人口的爆发式增长,也曾因此不堪重负,每天接纳大量污水,一度成为珠三角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

  过去十年间,深莞两市携手投入巨资治理,实现了从“污染典型”到“生态典范”的历史蝶变,国考断面水质从2019年底达标后持续改善,并于2022至2024年稳定达到Ⅲ类。

  然而,显著的治理成果背后,深层次的挑战依然存在。

  流域治理具有天然的跨域性,茅洲河上下游交织、左右岸相邻,管理上纵向涉及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横向跨越两个城市。尽管行政协同的努力从未间断,但“各管一段”的思维惯性、信息共享的壁垒、规划标准的不统一,乃至执法协作中的“商量着办”,都可能形成治理的“洼地”,威胁着来之不易的清水绿岸。

  巩固治理成果、防范污染反弹,亟需一套超越单方行政命令、稳定而权威的长效机制。

  深莞两市基于共同治理需求,于2024年率先开启协同立法的地方探索。2025年1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以法治推动规则衔接与制度创新。

  在此背景下,茅洲河的协同立法从一项地方探索,升格为落实省级顶层设计的先锋实践。这场立法实验的核心目标,正是要从根源上打破行政区划的壁垒,变“分段治理”为“系统共治”,为流域的永续发展筑牢法治基石。

  构建全周期治理共同体

  此次协同立法摒弃了“大而全”的常规路径,采用了精准管用的“小快灵”模式。两部规定均不分章节,全文二十条,却条条指向协同的要害,构建起一个覆盖全流域、全周期的治理共同体框架。

  协同的首要前提是建立顺畅的沟通平台。

  《规定》明确建立两市“联席会议制度”,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联合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等九项核心事项纳入法定协商范畴,并设立了常态化沟通与临时会议触发机制。

  与之配套的“信息共享机制”则致力于打通数据壁垒,要求对流域的生态环境、水文气象等监测信息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分歧。

  协同的关键在于统一规则与联合行动。

  在标准上,法规不仅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现有标准,更赋予两地一项前瞻性权力:经协商一致,可共同提请省层面提高茅洲河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协同推动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

  在行动上,法规构建了一套严密的联防联控体系:从联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跨界河段保洁清淤,到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联合巡河,再到强化行政执法协作,明确案件协助调查、管辖移送的法定程序。

  这意味着,在茅洲河深圳段发现对岸的污染线索,执法人员可依法启动跨市联合调查,而不再是发函协调。

  一位深圳的基层河长感慨,法规让联合行动有了明确的权限和流程,协同治水从“软任务”变成了“硬责任”,心里更有底了。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此次立法超越了单纯的环境治理视角,将文化与经济的协同发展纳入考量。

  法规明确,深莞将共同加强对流域内历史文化遗产、工业文明和水治理文化的保护与研究,支持赛龙舟等特色民俗活动。

  同时,共同推进碧道与滨水风貌区建设,合理布局周边产业,推动绿色升级,旨在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为都市圈深度协同探路

  茅洲河协同立法的意义,远不止于一条河流的清澈。它被视作一个成功的“小切口”,背后关联着区域协同治理的“大文章”。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评价,此举验证了在省级统筹下,通过法治化手段打破行政壁垒、统一规则标准的可行性与有效性,撬动了区域治理思维的根本性转变。

  这一“实验”的成果正在迅速产生溢出效应。

  就在《规定》正式施行之际,深圳都市圈法治协同的探索已迈出第二步:深圳与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启动了对龙岗—惠阳淡水河流域保护治理的联动监督。这形成了一种富有策略性的互补模式——茅洲河是“立法协同、固化规则”,而淡水河则是“监督先行、推动共治”。

  两种路径,共同指向用法治力量推动区域从“各自为战”走向“协同共治”的目标。

  茅洲河的实践,为粤港澳大湾区在更广阔领域的规则“软联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式。它所探索的联席会议、规划对接、标准互认、联合执法、监督联动等机制,对于都市圈内部破解跨市交通运营、公共服务共享、产业平台共建等复杂议题,具有深刻的启发价值。

  当一条河流的治理能够依靠“一套规则”顺畅运行时,它所映照的,是一个世界级都市圈通过规则创新,将物理层面的“连接”升华为功能与制度层面“融合”的广阔前景。

  2026年的阳光持续照耀着茅洲河的清波。这场关于一条河流的“协同立法”实验,其核心成果——《规定》的生命力,最终取决于执行。

  为此,法规专设条款,要求深莞两地人大常委会建立监督协同机制,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共同确保制度从“纸面”落到“河面”。

  随着法治协同的波澜不断涌起,它不仅承载着两岸居民对“一泓清流永续”的期待,更标志着一个更具深度与内涵的协同发展新篇章,正由此坚实启航。

  来源:南方+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8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