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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月底召开

发布时间: 2025-10-20

  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将于本月底召开。

  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草案,以更好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劳动者权益。会上,一系列法规草案提请审议,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修正案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定修订草案、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等三项法规修正草案等。会议还将审议深圳市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深圳2025年本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深圳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等。

  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市政府关于高质量、高品质、多层次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两项法规的实施情况报告等。

  主任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以及新修改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规定、市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开展依法履职情况监督的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会议还讨论通过有关议案处理意见报告。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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