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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关金辞去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05-11-24

  (2005年11月23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胡关金因调离广东省而提交的关于辞去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胡关金的辞职请求,并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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