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温惜今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06-03-15

  (2006年3月1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撤销温惜今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十条规定,决定撤销温惜今“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