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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二七号)

发布时间: 2010-04-06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二七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2日表决通过:

  任命:

  曾瑞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新文、王欣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曾丽燃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马龙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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