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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二号)

发布时间: 2011-08-31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二号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30日表决通过:

    任命:

    黄新、李辉、张宇、钟华、邱彩丽、梁媛、彭雪梅、孙虹、钟旭峰、王惠奕、朱轶超、刘轶、于英雄、赵钟、彭建钦、胡曲云、田磊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庄潮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延斌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方志钢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韶华、汤新海、李壮鸿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8月30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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