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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十六号)

发布时间: 2009-05-22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九十六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表决通过:

  任命:

  韩延斌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志光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赖武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青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何连塘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张国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林苗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杨世军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向荣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蔡志满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职务;

  叶青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曾瑞香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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