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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霍敏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8-29

 (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霍敏辞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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