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七号)
发布时间: 2008-04-02
第六十七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1日表决通过:
任命:
李廷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李廷忠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发布时间: 2008-04-02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1日表决通过:
任命:
李廷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李廷忠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