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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1-12-31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深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深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2年本级政府预算草案;

  四、审议深圳市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五、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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