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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治华辞去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1-01-07

(2011年1月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陈治华提交的关于辞去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治华的辞职请求,并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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