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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09-01-21

   (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明确,勇于创新,成效显著,重点建议办理办理方案提出的任务基本完成。

  会议同意市政府的报告,批准该项重点建议予以办结。住房保障对于改善民生意义重大,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和强化住房保障的目标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住房”的观念,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吸引力;要进一步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破解住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申请条件划定、申请人信息查实等难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的惩戒、监管和培训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住房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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