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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0-12-24

  (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16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深圳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1年本级预算;

  五、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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