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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建议办理结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09-01-21

   (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建议办理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对该项报告的初审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建议的办理高度重视,工作得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办理方案提出的任务基本完成。会议同意市政府的报告,批准该项重点建议予以办结。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交通秩序管理的改革创新,学习借鉴世界先进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经验,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认真组织研究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一些宏观的、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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