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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3-12-26

 (2013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深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深圳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4年本级预算;

四、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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