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深圳市2008年本级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09-07-21

  (2009年7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深圳市2008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深圳市200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批准深圳市2008年本级决算。

  会议同意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在初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突出抓好相关体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公开、科学、规范地使用专项资金;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严控建设成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面完成我市2009年预算任务。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