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关于阶段性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04-02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阶段性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的决定

(2018年3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的议案》,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停向全市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征收欠薪保障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