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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恩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1-15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恩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恩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伟元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请求;

接受刘广阳、张素芬、陈伟元、常巨平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张素芬的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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