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1-28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21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至11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深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深圳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6年本级政府预算草案;
五、审议深圳市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六、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要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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