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十二号)

发布时间: 2022-10-31

  深圳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第七十二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10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