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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三号)

发布时间: 2008-10-10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十三号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0月6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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