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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一号)

发布时间: 2007-01-15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一号


《深圳市燃气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月4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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