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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二号)

发布时间: 2017-05-16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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