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一号)

发布时间: 2008-01-04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十一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等两项法规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5月30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3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