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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议案办理结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05-11-24

 (2005年11月23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就该报告所作的初审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得力,议案办理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基本落实,已经取得预期效果。会议同意市政府的报告,批准该项议案予以结案。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园林城市”作出不懈的努力。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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