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和瑞士联邦伯尔尼州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12-25

 (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2月13日由深圳市市长许勤代表深圳市在深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和瑞士联邦伯尔尼州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