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一九号)
发布时间: 2009-10-26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0月26日
发布时间: 2009-10-26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