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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2-01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2010年2月1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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