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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市管理年中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07-01-25

 (2007年1月24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在城市管理年中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对该项报告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该项重点建议的办理高度重视,工作得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办理方案提出的任务基本完成。会议同意市政府的报告,批准该项重点建议予以办结。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做好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的工作,重点抓好老住宅区和城市化后的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好物业管理公司与社区、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更大的贡献。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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