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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六号)

发布时间: 2012-07-05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规解释的规定〉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6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2年7月5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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