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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委召开关于修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3-07-29

  2013年7月26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了关于修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座谈会。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庆节、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董国强、计划预算委员会副主任戴毅以及法制委员会领导陈涤、刘渤等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对决定权的性质、重大事项的范围以及决定权启动程序进行了深入讨论。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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