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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成人教育将进行新立法

发布时间: 2015-04-01

  摘要:南都讯记者张小玲   深圳将对成人教育进行新的立法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将对成人教育进行新的立法。市人大昨日公布市教育局提交的2014年度法规实施情况报告透露,已起草《深圳市终身教育条例》,并将修订特区教育督导条例。

  市人大昨日公布市教育局提交的2014年度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征求意见4月10日截止,邮箱:szrd_jkww@sina.com。在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中,市教育局透露已起草《深圳市终身教育条例》及修订特区教育督导条例。据介绍,《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于1994年实施,后多次修订。随着2002年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管理条例》一些规定与《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冲突,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审批的权限,对举办者的要求都有新的规定,而《管理条例》对教育培训机构退出机制不明确。

  随着成人教育不断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如关于青少年培训、办学风险防范等方面无明确规定,深圳于2006年出台市政府规章《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亦未能很好解决这些问题。深圳市教育局建议有必要根据有关上位法,结合深圳实际,对成人教育开展新的立法,起草《深圳市终身教育条例》,市教育局已开展相关立法调研。

  为促进教育督导发展,市教育局已会同人大相关部门开展特区教育条例修订调研,深圳建议在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建制、强化教育督导效力、明确教育督导职责范围等重点修订,使《条例》与上位法相适应,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和实效。目前,教育局已开展《条例》的立法调研,并起草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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