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报|深圳市人大拟出台孤独症群体全周期关爱服务经济特区法规
发布时间: 2026-09-14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规定草案紧扣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部署和“十五五”规划专项行动要求,立足经济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优势,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理念,构建全链条、规范化、制度化的关爱服务体系,为全国孤独症关爱服务法治化、精细化发展提供深圳实践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靶向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前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梳理一系列现实问题,为精准立法、对症施策夯实了基础。此次立法旨在将深圳成熟的实践创新、基层探索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充分发挥特区立法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孤独症关爱服务从阶段性施策转向常态化、长效化治理。 规定草案共十九条,内容紧扣全生命周期关爱服务主线,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规定草案有不少制度亮点。例如,规定草案明确推行孤独症群体统计调查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制度,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实现精准施策、分级分类服务;法定固化“星星驿站”社区服务阵地建设,依托基层公共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常态化提供日间托管、康复训练、咨询交流和家长喘息服务,织密社区关爱服务网络。 同时,规定草案强化全要素保障与刚性法治约束,明确建立稳定财政投入机制,依托专项慈善基金、慈善信托、商业保险等多元渠道夯实保障基础;完善孤独症康复从业人员职称评价、资格认定和激励机制,畅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破解专业人才短缺难题;设立康复服务机构监管条款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对侵害孤独症群体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履职不作为等情形强化司法保障,以法治刚性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等。 来源:人民代表网 通讯员:徐 碧 潘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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