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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30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相关制度,衔接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更好地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保护人身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结合上半年《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对《条例》启动了修法程序。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会同法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单位,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研究论证和修改,并听取和吸纳了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现将该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及修改内容对照表予以全文公布,诚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办公室。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电子邮箱:jcsfgw@szrd.gov.cn

  传真:88101550

   联系电话:88128366、88125379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改内容对照表.docx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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