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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市政府应当每年发布白皮书公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聚焦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市政府应当每年发布白皮书公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

发布时间: 2010-12-23

  昨天(2010年12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草案 修改稿》加大了对政府的约束,规定市政府应当每年发布《深圳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白皮书》,向全社会公布深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与工作、成效与经 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与措施等,引导市场主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接受社会监督。

  争取国家创新资源为我所用

  创新驱动是深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路径和主要动力,但目前创新驱动的主要瓶颈是受体制机制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发达国家转化率达到 60-70%,我国转化率不到10%。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草案修改稿》增加了“与国家创新体系相衔接、争取国家创新资源”的内容,希望推动深圳纳入国家 创新体系,争取国家创新资源为我所用。为了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市政府应当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体 制机制障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使深圳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重要基地。同时,《草案修改稿》还规定了鼓励政府举办的科研单位来深设立项目公司、技 术转移机构、战略联盟等促进内容。

  民生幸福指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草案修改稿》提出市、区政府应当按照经济发展与民生幸福相结合的原则,以包容性增长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民生幸福指数体系,加快民生幸福城市建设。并规定 民生幸福指数体系和民生幸福城市建设目标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草案修改稿》还明确了民生幸福指数和民生幸福城市建设目标应当 包括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科教文卫体、生存状况、节能减排及可持续发展。

  同时,《草案修改稿》把民生幸福指数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深圳应当建立“以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创新驱动、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和民生幸福为重要内容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市政府每年发布白皮书接受监督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感,《草案修改稿》对政府增加了一些约束性条款。根据《草案修改稿》,今后,市政府 应当每年发布《深圳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白皮书》,向全社会公布深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与工作、成效与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与措施等,引导市 场主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工作汇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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