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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9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骆文智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1310”具体部署、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法规、决定29件,通过20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3项、专项视察26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8项、立法后评估2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督办代表议案建议846件。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部署人大工作,为人大履职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一)持之以恒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一切工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讲基地、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等平台,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宣讲,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全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38次,传达学习贯彻“第一议题”79个,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6次,不断做好学习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

  (二)扎实有效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和“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目标任务,坚持高站位谋划部署、高标准系统推进、高质量落实落细,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主题教育期间,举办专题学习研讨13次,专题培训班8期,形成领导带头学、分层跟进学、个人自主学、支部协同学、实战检验学的“五学联动”机制;围绕党中央确定的12个方面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2篇,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扎实开展“大走访、大座谈、大起底”行动,每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70多家企业、行业协会、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全面了解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收集了各类意见建议和问题377条,推动解决实际问题213个。

  (三)不折不扣落实党委各项部署要求。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的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要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市委关于《全面贯彻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大抓落实的6条工作措施》要求,把开展联合督查与人大依法监督有机结合,成立5个督查组,将6个方面的重点督查任务细化分解为43项具体目标,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带队,对全市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查工作得到市委肯定。认真贯彻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全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共向市委提交请示、报告48件次。

  二、依法高效履职尽责,推动深圳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紧扣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扎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深圳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相关工作11次在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推动深圳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国内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建立健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和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高效统筹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空中通勤等低空飞行新业态,全方位加强产业支持与技术创新,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市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听取和审议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四五”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和“工业上楼”厂房空间建设等情况,开展我市重点产业链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发展以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等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政府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具有深圳特点、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打造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

  (二)推动深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国内首部针对科学城建设的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立足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在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国土规划和用地管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人才环境和金融支撑等重要领域作出系列制度创新,助力深圳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人才服务与保障体系,强化各类人才培养引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深圳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围绕国际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员管理以及相关服务保障等作出制度设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制度体系,全力促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各类要素集聚形成,提升深圳国际航运综合竞争力。听取和审议我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视察我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三)推动深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进一步构建完善覆盖计划、预算、国资等重点领域的审查监督制度体系,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听取和审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推动“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以及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促进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做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以及科技研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等专项监督,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落地落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推动深圳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听取和审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市中级法院加强商事审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检察院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执法检查,视察我市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普法工作、公证事业发展等情况,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扎实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促进法规制度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被评为深圳市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监督,听取和审议6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人大任命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设,增强备案审查实际效能。一年来,接收并审查规范性文件23件。

  (五)推动深圳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制定国内首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法规《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健全跨部门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机制,提升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国内首部成品油监管领域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监管职责划分,规范成品油经营使用行为,构建科学高效的成品油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成品油行业安全健康发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创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规范垃圾分类、摊贩经营场所、户外广告和外摆等,让“人民城市”容颜常新、安全常在、温度常存。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域污染防治,助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全面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消防安全筑起坚固制度“防火墙”。听取和审议我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自然生态保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情况,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树牢全周期管理意识,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综合承载力,努力打造宜居、枢纽、韧性、智慧城市。

  (六)推动深圳全方位增进民生福祉。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就大数据杀熟、诱导式消费、预付款“跑路”等消费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规范性制度和措施,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规范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保护水、电、燃气使用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居民安居乐业。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强化城市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和安全,维护用户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七有”目标,听取和审议我市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乡村振兴促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社康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等情况,开展我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和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建立健全更公平、更优质、更均衡、更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七)推动深港澳更加紧密务实合作。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对接国际高标准的投资经贸规则,在加强投资引导和促进、完善权益保障机制、提升监督管理效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立法,听取和审议我市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政策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深化深港教育医疗产业合作等情况,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执法检查,以及推进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发展、打造深港合作新平台专题调研,推动前海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深港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用心用情做好台胞台企和侨务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市落实支持台胞台企在深发展政策、侨务工作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巩固和筑牢爱国统一战线,凝聚推动深圳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以代表高水平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修订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以“促进高质量发展 人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的“代表活动月”,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各类活动7400余人次,线上线下接待群众14600余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48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产业用地、招工困难、交通出行、环境整治、噪音扰民、物业管理等问题1199件。开通“代表直通车”工作平台,将现有人大代表网上社区联络站与“@深圳—民意速办”民生诉求一体化服务平台对接,人大代表把收集到的民声民意更加及时、快速、规范地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得到”“答得快”“办得好”,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二)紧扣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组织代表围绕全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事关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引导民营企业家代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投身到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来,当好服务发展“智囊团”、推动落实“监督员”、安全稳定“维护者”,为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建功立业。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社康中心建设、城中村治理等3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召开专题问政会,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推动议案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受理的84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三)立足高质量发展提升履职能力。召开第五届基层人大创新工作交流推进会,组织开展基层人大工作创新案例推荐评选工作,评选出20个创新案例在全市推广交流,推荐的坪山区龙田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创新案例被评为第六届全省县乡人大工作暨首批人大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创新案例。举办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3期、人大代表大讲堂13场,切实提高代表政治意识和履职水平。开展2023年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评选,评选出20个为民履职成效明显的人大代表履职案例,激励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主动作为。出台《深圳市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工作暂行办法》,设立新能源、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17个市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和履职效力互促互进,不断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人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力服务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

  (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大力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巩固拓展“争创模范机关、争建五星支部、争做五星党员”行动成果,深化实施“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坚持每季度发布机关党建工作指引,认真开展机关党建“一季度一督查”工作,压紧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引领保障立法工作案例荣获2023年深圳市“党建杯”创新创优大赛二等奖。

  (二)着力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深入实施公务员素质培养“雏鹰计划”,举办机关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制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人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6年)》,打造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需求相匹配的高素质立法人才队伍。常态化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挂点联系的街道社区开展“堡垒·先锋”行动和党员志愿服务,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机关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修订完善机关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全力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主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分析研判,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四)不断提升人大机关工作质效。修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确保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规范行使职权。全面开展新一轮机关法规制度修订工作,共计完成修订、补充、完善法规制度123项,有效提升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认真做好外事侨务、人大信访、新闻宣传、理论研究、信息化建设以及“一对一”挂点联系街道社区、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等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工委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团结奋斗、积极进取,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及各区人大常委会的协同努力、密切配合,离不开全市人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热情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新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安排,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奋力推动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坚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全年拟安排审议法规23件,其中继续审议8件、拟新提交审议15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7项、专项视察24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2次、立法后评估2项和专题调研8项(详见附件)。具体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善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这一思想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具体举措,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深圳坚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作出人大贡献。

  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圳实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方位、全链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健全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用好“代表直通车”平台,完善人民群众反映情况的跟踪处理和反馈机制,将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成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都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维护好人民权益。畅通民主民意表达渠道,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机制,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深入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优化、功能拓展,规范和改进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大力支持基层人大工作创新,继续办好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深化代表议事会、街道选民代表会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等民主实践,更好地体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之中。

  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始终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深入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和执行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强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丰富备案审查方式方法,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发挥专家智库的智力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成果更多更好地运用到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坚定维护宪法权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立法引领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继续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自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和引领性、体现改革创新和先行示范的地方性法规,五年共制定或修改法规102件,其中新制定44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年将持续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领域立法,重点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公园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围绕贯彻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修订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及做好创业投资条例、律师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在党的领导下与各有关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立法工作,着力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立法后评估以及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切实把立法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发展优势。

  五、增强监督刚性实效,推动党委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今年将重点听取和审议好我市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推进光明科学城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深化深港科技教育医疗合作、国际化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技工教育发展、自然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促进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医学科学院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等情况,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债管理和使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以高效能监督更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六、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丰富代表工作内容,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落实好“两个联系”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推动“两个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扎实开展2024年“深圳人大代表活动月”,夯实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等履职阵地,办好“代表议事会”“代表大讲堂”“代表问政会”等履职平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集中进站履职,积极开展学习宣讲、调查研究、接访群众、收集意见等履职活动,形成代表联动履职的规模效应,推动解决各类民生诉求和制约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常态化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综合运用书面督查、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本领。落实代表履职积分和述职评议制度,强化代表履职监督,增强代表依法依规履职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

  七、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高质量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工作导向,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更加自觉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巡视巡察成果转化运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严格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优化干部培养使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持续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立法人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优化机关立法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分级分类做好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阐释,全方位全过程宣传深圳人大履职实践。密切与区街人大的联系协同,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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