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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决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2-30

  深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将更有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草案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决定草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监督措施有限、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提出一系列完善措施。具体包括: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着力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机制,提升刑事诉讼办案质量;完善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规定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情形,并建立健全对侦查机关刑事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探索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等。

  决定草案还提出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供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建立司法机关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大湾区规划衔接、机制对接,更好落实“一国两制”方针。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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