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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莉常务副主任带队调研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发布时间: 2016-12-19

  2016年12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率法工委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宝安区开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改调研工作。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宝安区各街道、各街道股份合作公司及区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宝安区参会人员就《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罗莉常务副主任强调,要高度重视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修改调研工作,通过开展“接地气”的调研,凝聚各方最大共识,以增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曙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晓东、宝安区委、区人大有关领导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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