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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名深圳市人大代表联名建议调整消委会机构体制

发布时间: 2013-09-12

昨天,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迎来自己的20岁生日,并举行了座谈会,会上各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就未来的发展进行了讨论。

  昨天,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迎来自己的20岁生日,并举行了座谈会,会上各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就未来的发展进行了讨论。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罗湖消委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372329人次,受理投诉案件47895件,办理结案474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消法》把消委会定性为社会团体,但消委会又不同于一般的社团,它是由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挂靠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半官方机构。深圳开始事业单位改革之后,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待遇被取消,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也被核销,成为性质不明的“黑户”和“非法机构”,导致委员会17年无法换届,只是其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市场监管局维持运作。

  罗湖区消委会主任杨剑昌认为,这种挂靠的弊端不少。为改变消委会尴尬的定位,日前,杨剑昌以市人大代表身份牵头,与75名市人大代表一起联名向人大提出《深化我市消费市场和消费维权体制改革的建议》,希望对消委会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据杨剑昌介绍,深圳可以效仿香港和澳门的做法,“香港和澳门消委会的委员会成员及其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均由行政长官委任,并与政府机构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

  杨剑昌及人大代表建议将消委会定性为经市人大批准,由政府主导,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相对独立运作的法定监督机构,并改名为“深圳市消费发展保护委员会”,今后将既承担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使命,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记者朱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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